新闻网讯 11月3日,《光明日报》“光明论坛”栏目刊发我校经济学院院长张春敏教授理论文章《坚持高质量发展 推进共同富裕》,全文内容如下: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就必须更好地解决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切实通过高质量发展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党领导人民对共同富裕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伴随我国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而不断拓展。党带领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胜利,为共同富裕提供了根本社会条件;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共同富裕提供了体制保证和物质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并乘势而上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国内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新形势,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新发展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然要求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当前影响共同富裕的主要因素,要实现区域、城乡均衡发展以及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提升,只靠高速增长把“蛋糕”做大已行不通,还要通过高质量发展把质量做优,在质的大幅提升中实现量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发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从过去单一维度的物质方面“有没有”,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多维度的“好不好”拓展。只有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才能让人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第一,要充分认识,共同富裕是长期目标,要在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变革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实际上是要在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中不断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向前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第二,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是系统工程。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以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发力点,促成以经济领域为基础的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维度多领域革新,进而推动实现全体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双重富裕,这是动态过程,涉及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环节。第三,在先富带后富的共同建设中推进全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只有依靠全体人民人人参与、人人奋斗、各尽所能,才能实现人人享有,不断迈向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既要有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也要把握工作着力点。
一是在创新驱动中促进共同富裕。以科技创新促进生产力发展,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强调发展的普惠性、共享性,为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及配套制度供给,以科技自强赋予实现共同富裕的无限潜力。
二是在高质量需求与高水平供给的动态平衡中促进共同富裕。应以满足国内需求为基本立足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供给体系满足国内需求中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充分发挥有效市场、有机社会和有为政府的重要作用,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加快要素市场改革,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增强区域、城乡发展的平衡性,加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是在绿色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是绿色发展,应逐步有序实现绿色发展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产业结构以及空间布局,促进产业结构“绿色化”,让绿色成为共同富裕的底色,强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可持续性。
四是在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中促进共同富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及社会的全面进步。
(作者:张春敏,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